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牡丹信用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愿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
二、乙方给予甲方牡丹信用卡账户金卡为10000元、普通卡为5000元的信用额度,透支期限自银行记账日起60日。
三、甲方应承担因牡丹信用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年费及追索费用等)。
甲方还款顺序依次为利息、费用和本金。
四、甲方应在规定透支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依法处分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用牡丹信用卡购物、消费或支取现金、转账的金额在一万元(含)以上时,甲方同意乙方按该金额将资金从其牡丹信用卡账户转入牡丹卡保证金专户,停止计算利息,并根据有关单据从专户中付款。
六、甲方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牡丹信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