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单位):
乙方(员工):
甲方因工作需要,决定派乙方参加培训。现根据劳动法及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参加培训的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培训地点:
三、培训形式为以下第种:
1、全脱产学习;2、半脱产学习;3、非脱产学习。
四、培训费支付。
培训费共计人民币元。由甲方负责承担%,即人民币元;由乙方负责承担%,即人民币元。
培训所需的交通费由乙方负责。培训期间的生活费等费用由负责。
五、在乙方培训期间的,甲方支付:
1.基本工资:□原基本工资的%□不计发;
2.岗位工资:□原岗位工资的%□不计发;
3.其他工资奖金补贴:□□不计发。
六、乙方通过培训后,未取得合格成绩者,培训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由甲方提供经费、时间的培训,乙方必须在完成培训后为甲方继续服务年。
八、乙方违反本合同或提前解除本合同,以及培训后为甲方继续服务的年限未届满的,乙方需赔偿甲方,赔偿金包括:由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脱产期间发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甲方为乙方培训支出的其他费用。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约定:
1、乙方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