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使用单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易货交易卡章程》、《易货交易规则》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以下简称易货交易卡),并使用乙方提供的易货帐户及易换额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约。
一、定义:
1、本合约所称"易货帐户",是指甲方在申领易货交易卡时,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而设立的专门用于易货交易结算的非资金帐户。该帐户只供持卡人易货交易结算之用,不作任何其它用途。
2、本合约所称"易换额度",是专用于易货帐户并反映持卡人易货交易记录的债权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基本计量单位,一个基本计量单位的易换额度,代表价值1元人民币的某种特定产品的提货权。
二、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及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状况,与甲方签定总价值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易货交易代理合同,并据此合同,给甲方易货交易卡易货帐户提供价值相当于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易换额度,供甲方在乙方的会员企业中,采购甲方所需要的商品。
四、甲方应承担因易货交易卡易货帐户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易换额度内及超易换额度而形成的一切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