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广告服务合同范文1
甲 方:
乙 方:
合同当事人之约定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 ”品牌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为 “ ”品牌宣传推广策划总代理,全权负责“ ”品牌广告项目及实施工作(其他涉及第三方项目制作即各项成品制做,乙方具有优先竞标权)。
二、营销代理范围:
提供项目市场推广总体设计、实施、监控服务。
1. 品牌形象塑造、提升;
2. 品牌整合传播、平面广告系统的风格建立与设计;
3. 品牌口号;
4. 品牌VI系统设计;
5. 平面影视广告摄影创意及制作;
6. 对整合传播(形象、网站、终端)实施的提议、建立;
7. 配合媒介广告代理及投放;
8. 积极与企业的营销策略公司和策略市场、产品部门、终端系统设计的配合;
9. 产品面辅料,包装材料等开发设计跟踪;
10. 负责品牌的全面推广活动及平面设计跟踪;
11. 具体工作及补充以附件确定;
12. 后期每月的经营报告持续一年后教会甲方管理人员。
三、服务期限:
一年期为12个月法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