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服务合同范文1
甲方:(征婚者) 身份证号码:
乙方:(婚介服务机构)
受甲方所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婚姻介绍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基本内容:
1 服务形式:单次约见、会员制式、网络征婚、广告征婚、其他服务
2 服务内容:提供对方详细信息,安排双方见面约谈,促成双方交往
3 服务次数:
4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 收费标准:服务费 元(大写: )定 金 元(大写: )婚介成功费 元(大写: ,在甲方结婚登记后支付)
二、双方义务:
1、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信息、工作情况、家庭背景等详细家庭信息,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便于乙方开展服务。若甲方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不予退还服务费和定金。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给对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予返还服务费和定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双方首次见面,甲方必须在乙方安排和陪同下下进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下见面。若甲方未经乙方允许私自会见对方,视为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对方财产或者人身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日后交往行为,属于甲方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