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雇请人):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雇请乙方。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X元(其中生活费,房租,水电费每月XX元)。
二、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情况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因工作需要,有时要进休息换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甲方执行本市中等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市当年规定的中等工资标准。
3、乙方工资按 元/月,试用期满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表现在位认证由甲方负责给予乙方加薪。
4、甲方每月十五日如期发放工资,(逾期未发工资的,从超过发薪日期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五、社会福利待遇
1、 退职费,凡在本单位连续鉴定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年限发一次性退职费,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