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通过竞争上岗制度,竞争选择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三、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制度。
第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详见工资制度),其中未满整月按出勤天数计算。
四、劳动纪律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
第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管理
第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