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_________。
加盟商(分部):_________。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分部)与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名称为:_________,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_,商标注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_________。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_________。
二、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授权加盟商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商标。
三、许可使用的范围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限于_________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并按照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总部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