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委托协议范文1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采购 (项目名称),项目预算为: 元,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提出采购需求:甲方指定专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服务和商务等详细采购需求材料。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甲方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对供应商提出资格和资质等要求,委托乙方予以审查。
三、具体采购事宜:乙方根据甲方具体采购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依法确定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经甲方审查确认后,由乙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采购活动。达到公开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采购的,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情况说明,由乙方办理采购方式变更审批手续。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签订和质疑处理:
1、甲方授权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甲方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甲方的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乙方作为合同的见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