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甲方:公司
乙方:大学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合作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培训经理人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XX年3月15日——XX年7月15日为其培训高级管理人员,乙方接受委托负责培训甲方人员。甲方具体承办部门为中材学院,乙方具体承办部门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组织高级经理人员参加学习,人数不超过50人,多于50人将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培训费。
2,支付本期讲课费,教材费,场地费,管理费等培训费用共计人民币34万元,开班前3天一次性支付全部培训费用。
3,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该培训班的管理事宜。
4,培训期间,甲方负责督促学员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因甲方学员违反乙方的规章制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按双方达成的培训方案(见附件)组织培训。
2,派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授课,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不少于50%.
3,每门课程开课前,乙方免费为甲方每位学员配备一本教材,无合适的教材配备一本参考书。
4,提供教学场地,即一个标准班的专用电教教室。
5,乙方负责与授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