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托人: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人因经营需融资20xx万元,现就有关融资事宜特别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有权代表委托人与相关资金方进行前期沟通、洽谈;
2、与相关资金方达成融资合作意向时有权代表委托人签订融资意向合作书;
3、有权代表委托人就相关融资条件、时间、借款利率或股权融资、融资担保条件等与相关资金方洽谈或作出相关承诺等,受托人对此均予以承认(遇特别重大事项需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4、代表委托人与相关资金方就融资事宜达成融资意向后,委托人应积极配合相关资金方就融资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论证等并提供相应条件,直至签订融资合同(签订融资合同时由委托人自行签订)。
上述委托事项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受托人需亲自处理上述委托事项,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