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企业歌曲委托制作
二、项目内容
1、作词; 2、作曲、配器(编曲); 3、演唱、录音; 4、混音、合成;
三、费用
以上全部费用共计: 元 大写:(含税)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歌词创作和修改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50%,即¥元。
2、全部录制、混音制作完,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到公司来试听)乙方将成品交付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给甲方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50%的余款,即¥给乙方。
3.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责权:
1、甲方提供企业精神、背景资料、经营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等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协助乙方创作企业歌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