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湖南××大学
法定代表人: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路××号
乙 方: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路××号
担 保 方:湖南××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路××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担保三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定向开发建设润芳园商品住宅项目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涉开发建设项目为:湖南××大学××校区教师村,
本项目名称为:潇湘名园(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路××号。
本项目建设用地系甲方为保证该校所扩建新校区正常教学秩序,稳定教师队伍,方便教职工工作与生活,委托乙方并共同向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申报。
本项目征地前期工作在甲方的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