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委托代理合同范文1
甲 方: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真:
乙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一)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 事项。 (见附件)
(二)、递交图样:黑白墨稿递交申请。
(三)、申请国别:中国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2、为甲方及时了解本代理业务的进展,乙方在程序启动后应设立相应的案卷,随时记录并跟踪申请的进展情况。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案件进展报告,供甲方了解情况,掌握进度。
3、乙方应当告知甲方商标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制作商标申请材料;
5、代理过程中,乙方应及时转达官方的审查意见,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的工作,按乙方的时间及要求,及时、准确地回复或确认某些事项,或提供相应的文件材料,以确保乙方的代理不受阻碍。
6、商标注册申请自乙方收到甲方注册总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递交商标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