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销售代理合同范文1
甲方名称:
地 址:
乙方名称: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扩大合作的真诚愿望,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拟定本协议,幷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第二条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代理销售及招商工作
代理销售、招商标的:甲方将“东方@嘉年华”二期未销售商铺委托乙方销售、招商工作。具体房源以甲方书面提供确认为准(见附件一),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作调整。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
第四条 销售、招商目标
1、销售目标:现金收入
2、招商目标:实现招商(所有商铺,除一楼门面房)。
第五条 销售、招商佣金:
1、销售佣金的确定与结算:
①佣金包括销售所需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交通费、差旅费、餐饮费、通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
②销售佣金的确定:
销售率达30%时,按实际到账现金的1%提;
销售率达50%时,按实际到账现金的1.5%提;
销售率达80%时,按实际到账现金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