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代理合同范文1
甲 方:
机构负责人:
地 址:
乙 方:
单位负责人:
地 址:
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权限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就第三条约定的代理险种在以下权限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
(一) 以甲方保险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保险展业宣传及咨询服务,协助指导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根据甲方保险费收费通知单代收保险费;
(三) 协助甲方做好保险风险管理工作;
(四) 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书面授予乙方的其他代理权限。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代理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授权或委托第三方从事上述代理事宜。
二、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在甲方的经营许可区域内行使上述代理权限。
三、代理险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险种:
(一) 车险 ;
(二) 甲方书面委托代理的其它保险险种。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