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转让方与回购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现甲乙双方就股票收益权转让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一)转让标的为:甲方合法享有的72,000,000股 的流通股(标的股票)的股票收益权。
(二)上述股票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以下收益的权利:
1、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处置标的股票产生的收入;
2、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处置标的股票及因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股票产生的收入;
3、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基于标的股票及标的股票的派生股票而获取的股息红利等;
4、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基于标的股票及标的股票的派生股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现金收入、财产性收益。
第二条 股票收益权的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预计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00元)。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约定的股票质押合同生效并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和股票质押登记后,并且甲方和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