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系天天快递公司营山县及辖区所有乡镇经营权转让。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作自愿平等的原则拟定以下合同: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出让方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天天快递营山经营权自愿转让给乙方,双方自行协商。
2、转让内容:
a. 《天天快递》 营山县及所辖区乡镇经营权;
b.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 站点业务联系号码过户,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各一部;
d. 无线巴枪;
e. 营山片区老客户资源;
f. 下辖乡镇站点网络明细情况(负责人联系电话,押金,现状);
g. 甲方在南充天天快递公司的押金5000元过户。
3、甲方在协议期内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转让的顺利过渡。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与乙方无关。
2、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继续冒用天天快递旗号,由此产生的结果由甲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