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订货合同范文一
甲方:浙江鑫达建设公司天妃西妃八组团北标段二期工程项目部 乙方:平湖市当湖镇凯丽木业厂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定购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1、 以上单价包括所有木门的制作、运输、安装(包括安装五金配件)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包括门的油漆和车库门锁。
2、 以上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人工市场及材料市场无论如何变化,以上单价均不作调整,乙方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
二、 交货期限:
乙方根据甲方工程进度及时制作安装,配合甲方工程竣工验收。
三、 验收方法:
甲方按合同所订数量质量及技术标准验收,同时签具货物收货单,如出现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拒收退货。
四、 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月进度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实际结算总价后的余款。
五、 其他事项:
乙方包工包料包安装,按图集及提供门样要求制作,配相关五金,并提供验收资料。
六、 安全事项:
乙方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的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