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甲方(聘请方):
乙方(应聘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由甲方董事会决议、且经甲方股东会批准,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总经理一职,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经营权。特此约定,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经营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全面组织公司管理、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工及财务管理工作;
2、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注入资金人民币20xx万元,作为乙方组织公司生产经营的启动资金;
3、甲方为保证启动资金的顺利到位,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银行开立公司生产经营专用账户,并按照前述约定将启动资金以(转账、电汇、现金)方式注入该专用账户;
4、乙方有权使用前述启动资金,但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
5、甲方承诺:将公司每年利润的25%以及公司当年总产值的3%作为绩效奖金发放给乙方;乙方可自本协议签订当月起,每月从甲方处领取固定工资人民币月,待年终结算绩效奖金时,再将已领取的工资从绩效奖金中进行抵扣。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