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 年 月 日签订的聘用合同。
一、续订聘用合同为 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 年月日起至止(空白内选填年 月 日、完成任务)。其中:试用期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补充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泄漏医院管理、重要技术等方面的机密,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甲方有权根据单位情况在合同期内调整乙方岗位及从事的相应工作。乙方可根据自己的执业资格和能力向专业科室方向发展。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工作能力强、表现出色、成绩突出,工作满5年左右甲方根据需要可公派乙方进修学习。
4、乙方表现优秀,在享有国家规定的职称晋升范围内,甲方可优先推荐晋升。在医院管理中,也可发展乙方为科室管理者和医院管理人员。
5、根据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20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之规定, 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主动要求辞职、离职的、调出的,甲方不得支付经济补偿金,且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