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甲方因经营药店需要,使用乙方执业药师证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协议,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使用年限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协议期满即终止,双方要续签协议,可提前二个月协商。
二、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按每月XX元(大写:)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甲方每半年向乙方支付工资一次,第一次支付时间按以下约定确定:
1.如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证书注册,第一次支付工资时间为证书正式注册之日。
2.如因甲方原因,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没有完成证书注册,第一次支付工资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3.如因乙方原因,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没有完成证书注册,由甲方提出,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相关注册证件及资料交予甲方经办人,甲方在确认无误后出示收据给乙方。甲方应尽快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如需乙方配合,应提前与乙方协商,方便乙方安排时间,如因此产生费用(因注册需要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考试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接受执业药师注册期间所必需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费及体检费等)。甲方在认证期间如需乙方到店配合,应提前三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