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为保证xx项目实现与市场接轨,最终达到能适合休养院实际的三星级标准的管理服务和占有一定份额的散客市场,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经营管理项目(客房部、康乐部KTV、游泳馆、保龄球馆、网球馆、室内外水疗区),实行在党支部、综合办公室和民主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授权乙方负责该项目经营管理责任目标的按期实现。
第二条、受聘经营管理资产见清单(附件:1)
第三条、受聘期限为5年,从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受聘期待遇:扣除原有经营客源和今后发展的新客源收入,所产生的营业收入的10作为总经理的相关待遇(包含项目为:责任工资、岗位津贴、奖金、加班费、交通费、通讯费、各种保险费、各种外联接待费)
第五条、乙方在交通休养院内的食宿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乙方在金色港湾公司和交通休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的经营管理组织框架、人员定编和核定待遇范围内,有权组织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决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般服务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使用、考核、奖惩、解聘等相关事宜。
第七条、乙方享有金色港湾公司和交通休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范围内(环保、公安、税务、工商、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打折、签单权;
第八条、乙方必须制订出一套结合交通休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