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茂名市茂南区山阁中心小学 (简称甲方)
乙方: 陈亚勇 (简称乙方)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控制校园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乙方向甲方提供门卫服务,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特签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是甲方短期聘用人员。
二、甲方负责按月足额发放给乙方工资 1300 元,不负责乙方的养老、住房、教育等与门卫人员劳务无关的费用。
三、乙方工作职责:
①负责学校门卫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
②负责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严格按时间开锁大门。做到门开人在,暂时离开校门时必须锁门。
③负责人员出入登记工作。凡外来人员须问清情况,乙方同意后,方可放行。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进校。做到不徇私情,不向陌生人透露学校领导联系方式。
④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外出,特殊情况必须持班主任亲自签字的请假条,经门卫查看登记后方可出校。严禁社会人员无故把学生带出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大门,必须要有班主任的亲笔签名或电话通知,方可放行。
⑤做好校园的夜间值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⑥指导好师生及校门外车辆的停放工作,严禁无关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