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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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本合同为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适用标准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订立后双方各执一份,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3、本合同代签无效;涂改处须加盖双方印章或印鉴方有效。
4、本合同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
(印刷公司:请将说明内容放在封面背面。使用16k纸张印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和《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xx〕11号)等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全面履行。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双方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合同解除、终止条件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任务。该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约定仅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