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员工手册办理之。
第二条乙方之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第四条乙方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第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元人民币。
第九条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第十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