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单位的高级养殖技术顾问。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08月1日至20xx年07月31日。
二、服务地区甲方的生产经营场所。
三、服务范围
(1)解答家禽养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参与重大疫病防控工作;
(3)参与家禽相关技术性文件的审查;
(4)协助疾病的诊断与流行病学信息搜集;
(5)协助培养公司兽医技术人员;
(6)参与养殖及疾病防控新技术的推广。
(7)协助甲方处理饲料、疫苗、养殖等方面的证照办理、续期、变更等工作
四、工作形式乙方全职在甲方工作,工作时间参照甲方人事制度。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税前)人民币7500元/月,于次月15日前支付(节假日顺延)。
(2)上述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给予提供的各项技术服务;
(2)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顾问费用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费用;
(4)为乙方提供工作必要的办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