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应聘教师):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临时代课教师。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认真履行双方的义务,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期限:
一个学期,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县教育局规定的放假日期。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一个学期工资元,此工资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如果乙方要求甲方缴纳以上“五险”的单位应缴部分,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单位应缴部分则从乙方的月工资里扣出。如乙方不要求甲方缴纳以上“五险”,也应写出书面自愿书,单位应缴部分则不扣出,全额发给乙方。
2、班主任津贴:与在编班主任执行同一标准,一同考核发放。
3、聘期内其他福利待遇:如聘用在完小(中学)任教,其福利与校内公办教师一视同仁。若聘用在村片小上课,则实行其他福利待遇包干制,除扫把、拖把、粉笔、墨水、稿纸、备课本、黑板擦等教育教学用品外,由所在完小按所任教的人数,每期每生 元拔付到村片小包干使用,结余归乙方。
4、聘期内享有法定的有薪假期。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