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技术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兼职技术顾问,负责公司的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胜时间总计为期三年,自20xx年11月01日开始起算至 20xx年 10月31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协商重新签订。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持通讯畅通。甲方提前三天召集乙方开会,乙方无特殊原因,须按时出席。
三、聘用报酬及工作费用、社会保险
乙方的报酬为每月的月薪 5000 元(人民币),由甲方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等,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作为公司专利的主创人,应享受专利带来的收益。由乙方主创专利的收益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1%进行提成;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0.5%进行提成;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按0.25%进行提成。以上专利收益的提成均为税后。
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术咨询。乙方在甲方兼职期间,因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