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成为上海尤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外贸业务人员,就聘用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2、乙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合法公民。
3、乙方须提供真实合法的个人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成为甲方外贸业务人员。
4、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对甲方的经营理念须有较高的认知度及忠诚度,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销售业绩发放相应的业绩提成,如业务人员有出差经费,乙方需按规定如实报销相应费用。
6、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操作平台。乙方在职期间所开发的一切客户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下订单,一经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
7、乙方为业务级人员,如在甲方提供资料情况下无业绩或达不到公司所规定的业绩,甲方有权按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8、乙方需保密公司所有资料,包括离职后,不得向同行业报出公司客户资源及产品价目表(离职人员不得享有任何公司资源,如MSN,邮箱,B2B),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应付相应法律责任。
9、 甲方试用期为一个月,乙方在试用期内底薪为R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