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乙方: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路号x号楼x单元x层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建立"对外经贸大学教育中心",合作举办教育项目,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非学历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及其它中,高层次人才培训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一,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为开发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市场而努力.
二,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共同成立"对外经贸大学教育中心",以联合宣传,共同招生,合作举办教育项目为龙头,带动其它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开发全方位的中,高端非学历培训项目,资格认证培训项目,以及国内及国际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
四,办公地点
"对外经贸大学教育中心"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前期宣传推广,项目筹备,招生咨询,教材及教学资料,教师课酬,教学及教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