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意向书
甲方:xx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食品股份有限公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甲方养殖产业规模化发展,实现地方经济快速增长,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辖区内建设生猪规模化养殖产业体系项目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建设内容及总投资
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辖区内建设生猪规模化养殖产业体系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及总投资:乙方拟用3—5年的时间,在甲方辖区内规划建设年出栏200万头生猪养殖体系,计划总投资26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拟投资12亿元人民币。建设18个规模化养殖场,2个饲料厂,2个有机肥厂。
二、甲乙双方前期工作任务
(一)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项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实施前期的洽谈、衔接、协调等工作,确保该项目快速有序进行。
2、满足该项目用地需求,确保用地调整到位,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项目用地挪作他用(因国家大型工程征用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积极协助乙方申报产业项目,并提供项目支持。
(二)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