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书由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与供货厂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本准则,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确立。本协议书各条款所确定之双方的权利、义务,将覆盖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与供货厂商今后签定的每一份商品交易订单,无论是原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的规定。
一、当事人
甲 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上列甲、乙双方之办公地址及通讯号码即为协议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之一切有关业务联系,均以发到上列指定处的相关文件与信息为准。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商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还应提供自己的企业概况、商品目录和报价单。
三、商品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