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采购方案:
1、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2、供货品名:
3、供货规格:
4、供货价格:
5、交货地点:
6、乙方应缴纳 万元之履约保证金(现金),保证金于合约期满后扣除应付之罚款后,无息退还;若有不足扣款之金额,由乙方补足,或由货款中扣除,否则依法追诉。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具体要求:(1)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2)规格:大小;(3)理化指标:无公害标准;(4)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乙方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食品卫生要求。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问题而引起投诉或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