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学院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福建省科技厅区域重大专项——《铁观音夏暑茶品质改良及其不同风味的加工标准化技术研究》。甲方为项目的申请和应用实施单位,乙方为项目的合作单位。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保证达到项目的预期目标,本着通力合作,共促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协议:
1、甲方为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包括项目实施地点的选择、提供茶叶基地、初制厂与精制厂供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的组织、协调和验收等其他必要条件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乙方为项目的合作单位,承担项目的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
3、本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申请福建省科技厅区域重大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筹措。
4、本项目立项后的省级无偿资金由甲乙双方按8:3的比例(即甲方80%,乙方30%)安排使用。甲方掌握的经费主要作为本项目的管理费、实施项目的补贴费用及项目的总结、验收、鉴定费等。乙方掌握的经费主要作为乙方实施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包括乙方的技术成果(专利)的使用费,开展试验研究和进行技术指导的费用,以及参加开发人员的工资及补贴等。甲方应在拨款到位一个月内将由乙方掌握使用的经费(即省科技厅区域重大专项无偿拨款的30%)拨到乙方的银行专用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