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 工期:
1、 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 2004 年 月 日起至 2004 年 月 日止,共 个日历天
2、 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 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 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 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 工程付款办法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 3 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 30% ,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 待完成总工程 80% 后,甲方于 3 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30% ,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