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方决定将总承包方承建的 工程其中的 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 确认的方案和报价说明书内容为依据,除施工方案及说明书未表明的变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据现场核定签后,作为决算增减依据。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合同标的之一部分,乙方亦应照做,并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
4. 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造价人民币 (暂控)(含税)。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历天)。
2.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同建设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备案。
(1) 由于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 因 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