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承包方: 湖南金海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谭曼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衡阳松木工业园区标准厂房c栋钢结构工程
二、工程地点: 衡阳松木工业园区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钢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二层钢结构含承重结构钢柱、梁、楼梯的施工图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以及防腐、防火的处理。
四、工程造价: 贰佰万捌仟叁佰陆拾(XX360)元整,每平米_230元整
五、建筑面积:_8732平方米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合同签定后2天内),接通水源、电源,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协助承包方办理所需有关证件,相关费用按规定各自交纳。
3、指派现场施工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事务,如监督检查进度、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办理中间工程交工签证手续,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等。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钢结构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