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饰、强弱电等零星维修。
4、合同期限: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按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甲、乙双方依据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总造价。
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总价
工程总价按实结算。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
六、工程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