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建设规模、结构特征等):
投资计划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 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承包范围建筑物周围2米以内的土建工程、厂房内部土建、建筑物周围2米以内的管网工程。其中土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周围2米以外管网工程、电梯工程、外墙石材、外墙涂料、厂区混凝土硬化地面、园林绿化、围墙厂区大门建造装饰、有线电话、电视、网络工程等。发包人委托供货安装施工队伍施工,但在承包方具有该项目施工资质并符合报验审批条件下,在同等施工条件下,发包方优先选用承包方施工,塑钢窗及生产设备安装工程除外,除上述施工内容外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承包人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施工范围)但应提前10天通知承包人,由此而引起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图纸约定)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日期应约定)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