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荔湾区
联系人:
电 话:020-22330109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鹤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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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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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就甲方通过互联网销售由乙方直接提供的“ ”品牌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主体资格
1、 甲方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在 上,开设网上特卖会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域名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并在该资料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证明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 乙方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并拥有品牌“ ”的合法经营权的企业法人。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并留存影印件。甲方无义务对乙方的承诺或出示的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如乙方出示或提供的是虚假、无效或失效的证件,一经查实,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同时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