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按相关特种设备操作规范规定,维护合同项目内的特种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乙方愿意承包甲方所属项目特种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维修保养承包合同。
一、合同范围:
合肥二电厂(2*350mw)脱硝系统特种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及保养。
二、维修保养范围:
脱硝特种设备设施的测试、维修、保养、年检。包括以下系统: 1) 压力容器(液氨罐、蒸发器、缓冲罐、空气压缩罐); 2) 压力管道(氨管、空气管); 3)安全阀。
三、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特种设备设施年维修保养费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提供正式服务类发票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给付合同总价款3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大写 ); 合同到期后,乙方提供正式服务类发票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给付合同总价款70%的尾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