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协议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是(国名)××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国×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 收养人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必须遵守《收养法》的规定,依法办理收养关系。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司法部、民政部1993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明确了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办法明确,凡是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均须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的,在华